廣州市服裝服飾行業商會會員誠信自律制度
一、本制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《廣州市服裝服飾行業商會章程》制定。
二、凡加入廣州市服裝服飾行業商會的會員,須承認并自覺遵守本制度。
三、本制度的宗旨是:規范服裝服飾行業的生產經營行為,提高服裝服飾行業的整體素質,樹立服裝服飾行業的良好形象,促進廣州地區服裝服飾行業發展。
四、提倡團結、互助、協調、自律,維護企業聲譽,建立行業良好形象和整體優勢。對本商會會員間的有關問題,由本行業商會協調,采取互通信息、共同研究、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。
五、在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,應當遵循公開、公平、誠實信用和正當竟爭的原則,保護消費者利益,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,依法生產,合法經營,自覺維護行業的生產經營和正常秩序。
六、積極參加行業商會有關活動,維護商會形象。
七、如有違反本制度,由廣州市服裝服飾行業商會理事會和秘書處組織人員進行調查,協調和提出處理意見。
八、對違反本制度的會員企業,經批評教育仍不改過,可采取內部通報甚至開除會籍,以及建議政府部門給予處理的方法,以維護本制度的嚴肅性。
九、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、政策、法規相抵觸,以國家法律、政策、法規為準。
十、本制度可繼續完善和補充,解釋權屬廣州市服裝服飾行業商會理事會。